录取原则
我院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均实行文理兼招,即报考我院艺术类文科和艺术类理科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